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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行业补充与衔接规定 收录日期:2026年9月10日

来源:财政部会计司(kjs.mof.gov.cn)

附件:1.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

附件1:

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一)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212应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201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在院病人收取的医疗款。

2.“121202 应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医疗保险机构、门急诊病人、出院病人等收取的医疗款,应当按照医疗保险机构、门急诊病人、出院病人等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20201 应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因提供医疗服务而应向医疗保险机构收取的医疗款。

(2)“12120202 门急诊病人欠费”科目,核算门急诊病人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203 出院病人欠费”科目,核算出院病人应付未付医疗款。

3.“121203 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应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应向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219坏账准备”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12190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对“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2.“12190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医院按规定对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

(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302 库存物品”科目下设置“130201 药品”、“130202 卫生材料”、“130203 低值易耗品”、“130204 其他材料”和“130205成本差异”明细科目。在“130202 卫生材料”科目下设置“13020201 血库材料”、“13020202 医用气体”、“13020203 影像材料”、“13020204 化验材料”和“13020205其他卫生材料”明细科目,分别核算相关物品的成本。

(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601固定资产”、“16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下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1701无形资产”、“1702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下按照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六)医院应当根据核算需要,参照“1601固定资产”、“1701无形资产”等科目,在新制度规定的“1613 在建工程”、“1703 研发支出”等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2305 预收账款”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 预收医疗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和预收病人的预交金。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23050101 预收医保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预拨的医疗保险金。

(2)“23050102门急诊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门急诊病人的预交金。

(3)“23050103住院预收款”科目,核算医院预收住院病人的预交金。

2.“230502 其他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医院除预收医疗款以外的其他预收账款,如医院因提供科研教学等服务、按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接受服务单位的款项。

(八)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001累计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00101 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财政项目拨款收入减去使用财政项目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累计盈余。

2.“30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3.“30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形成的、财政项目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4.“300104新旧转换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新旧制度衔接时转入新制度下累计盈余中除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和科教盈余以外的累计盈余。

(九)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101 专用基金”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10101 职工福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依据财务会计下医疗盈余(不含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2.“310102 医疗风险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财务会计下相关数据计算提取并列入费用的医疗风险基金。

(十)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1 本期盈余”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330101 财政项目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相关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2.“330102医疗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医疗活动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3.“330103科教盈余”科目,核算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产生的、除财政项目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十一)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3302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下设置“330201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30202 转入累计盈余”明细科目。

(十二)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001 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下按照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进行明细核算。

(十三)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4101 事业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 医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实现的收入。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41010101 门急诊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门急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1 门急诊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1 挂号收入”、“4101010102 诊察收入”、“4101010103 检查收入”、“4101010104 化验收入”、“4101010105 治疗收入”、“4101010106 手术收入”、“4101010107 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108 药品收入”、“4101010109 其他门急诊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108 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10801西药收入”、“4101010108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108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2)“41010102 住院收入”科目,核算医院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102 住院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1 床位收入”、“4101010202 诊察收入”、“4101010203 检查收入”、“4101010204 化验收入”、“4101010205 治疗收入”、“4101010206 手术收入”、“4101010207 护理收入”、“4101010208 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209 药品收入”、“4101010210 其他住院收入”等明细科目;在“4101010209 药品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1020901西药收入”、“410101020902中成药收入”和“410101020903中药饮片收入”明细科目。

(3)“41010103 结算差额”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2.“410102 科教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

医院应当在“410102 科教收入”科目下设置“41010201 科研收入”、“41010202 教学收入”明细科目。

医院因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当在“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和“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科目下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十四)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001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此外,医院除遵循新制度规定外,还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业务活动费用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五)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101 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下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医院可根据管理要求,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新制度规定的“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科目下设置“专用材料费”明细科目,并按照“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进行明细核算。

(十六)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5901 其他费用”科目下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

(十七)医院应当在新制度规定的“6101 事业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如下明细科目:

1.“610101 医疗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1 医疗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101 门急诊预算收入”、“61010102 住院预算收入”明细科目。

2.“610102 科教预算收入”科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医院应当在“610102 科教预算收入”科目下设置“61010201 科研项目预算收入”、“61010202 教学项目预算收入”明细科目,并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医院执行新制度在新制度相关一级科目下新增明细科目的情况详见附表1。

二、关于报表及编制说明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至少按年度编制财务报表附注。

医院除按照新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外,还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详见附表4)。

(一)关于资产负债表1.新增项目医院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累计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新旧转换盈余”项目(详见附表2)。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接受财政项目拨款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医疗活动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活动产生的累计盈余。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新旧转换盈余”项目,反映医院在新旧制度衔接时形成的转换盈余扣除执行新制度后累计弥补医疗亏损后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二)关于净资产变动表1.调整项目医院应当将净资产变动表中“其中:从预算收入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其中: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将“从预算结余中提取”行项目调整为“从本期盈余中提取”。

2.调整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财务会计相关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

(2)“从本期盈余中提取”行,反映医院本年根据有关规定从本年度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对净资产的影响。本行“累计盈余”、“专用基金”项目应当通过对“专用基金”科目明细账记录的分析,根据本年按有关规定从本期盈余中提取专用基金的金额填列;本行“累计盈余”项目以“﹣”号填列。

(三)关于收入费用表1.新增项目医院应当在收入费用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收入”、“科教收入”项目;在“(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项目;在“三、本期盈余”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项目,详见附表3。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一)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二)事业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一)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活动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二)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科教经费(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经费”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其他经费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各项单位管理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单位管理费用”科目中经费性质为其他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5)“三、本期盈余”项目下的“其中:财政项目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收入扣除使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发生的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收入扣除医疗活动相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项目下“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盈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科研教学活动收入扣除科研教学活动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收入”项目下“科教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业务活动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与“单位管理费用”项目下“科教经费”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

(四)关于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1.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医疗活动相关收入、费用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详细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反映本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上年数”栏应当根据上年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中“本年累计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规定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当对上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项目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填入本年度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的“上年数”栏内。

3.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1)医疗活动收入“医疗活动收入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财政基本拨款收入”项目应根据“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列。

“医疗收入”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医疗活动费用“医疗活动费用合计”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费用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本表中“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中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项目应根据所对应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五)关于预算收入支出表1.新增项目医院应当在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后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在“(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增加“其中:医疗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在“(二)事业支出”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科教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在“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增加“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医疗收支差额”、“科教收支差额”项目,详见附表5。

2.新增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中属于财政基本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基本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中属于财政项目支出拨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2)“(二)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的“其中:医疗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预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取得的预算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3)“(二)事业支出”项目下的“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基本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拨款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科教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其他资金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所发生的事业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支出”科目中资金性质为其他资金部分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4)“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项目下的“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扣除财政项目拨款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本表中“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医疗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活动相关的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以及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投资预算收益”、“其他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合计数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财政基本拨款支出”、“事业支出”项目下“其他资金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合计数后的金额填列;如相减后金额为负数,以“-”号填列。

“科教收支差额”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科研教学活动相关预算收入扣除相关预算支出后的差额,应当根据本表中“事业预算收入”项目下“科教预算收入”项目金额减去“事业支出”项目下“科教资金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六)关于财务报表附注医院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承担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相关费用信息,披露格式如下:

政府指令性任务业务活动费用其他费用合计任务1……其他合计三、关于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医院应当对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以外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四、关于运杂费的会计处理医院为取得库存物品单独发生的运杂费等,能够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业务活动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不能直接计入业务成本的,计入单位管理费用,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关于自制制剂的会计处理医院对于按自主定价或备案价核算的自制制剂,在已经制造完成并验收入库时,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借记“库存物品——药品”科目,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贷记“加工物品”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医院开展业务活动等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加上或减去成本差异后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按照自主定价或备案价,贷记“库存物品——药品”科目,按照领用或发出自制制剂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或贷记“库存物品——成本差异”科目。

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通常情况下,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附表6确定各类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七、关于弥补医疗亏损的账务处理年末,医院“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为借方余额的,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用于弥补医疗亏损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八、关于本期盈余结转的账务处理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财政项目拨款经费部分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财政拨款收入中的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中的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中与医疗活动相关且经费性质为财政基本拨款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部分,以及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期末,医院应当将事业收入中的科教收入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将业务活动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单位管理费用中经费性质为科教经费的部分(从科教经费中提取的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的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医院应当将“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中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余额和“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对应明细科目,借记或贷记“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本期盈余——医疗盈余”、“本期盈余——科教盈余”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贷方余额的,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贷方余额转入“本年盈余分配”科目,借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年盈余分配”科目;“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扣除财政基本拨款形成的盈余后为借方余额的,将“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对应借方余额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借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贷记“本期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九、关于本年盈余分配的账务处理年末,医院在按照规定提取专用基金后,应当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累计盈余,借记“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科目,贷记“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

十、关于医疗收入的确认医院应当在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发出药品)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医疗收入。医院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折扣的,按照折扣后的实际金额确认医疗收入。

十一、关于医事服务费和药事服务费的会计处理执行医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核算医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医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科目。

执行药事服务费的医院应当通过“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和“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核算药事服务收入。医院在实现药事服务收入时,应当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属于门急诊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科目,属于住院收入的,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科目。

十二、关于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的账务处理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科目。

医院预收医疗保险机构医保款的,在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医疗款时,还应冲减相关的预收医保款。

十三、关于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医院以合同完成进度确认科教收入时,应当根据业务实质,选择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经完成的时间占合同期限的比例、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等方法,合理确定合同完成进度。

十四、关于计提和使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一)医院按规定从科研项目收入中计提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时,除按新制度规定借记“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

(二)医院使用计提的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在财务会计下,按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金额,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预提费用——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贷记“累计盈余”科目。在预算会计下,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资金结存”科目。

十五、关于成本报表医院应当按月度和年度编制成本报表,具体包括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见附表7)、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见附表8)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见附表9)。成本报表主要以科室、诊次和床日为成本核算对象,所反映的成本均不包括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形成的各项费用。

(一)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1.本表反映在将医院的单位管理费用(行政后勤类科室成本)和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科室成本分摊至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前各科室直接成本情况。直接成本是指科室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直接计入科室成本的各种费用。

各科室直接成本需要按成本项目,即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1)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的各栏目应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

“人员经费”项目应当根据“工资福利费用”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卫生材料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卫生材料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药品费”项目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费用——专用材料费——药品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折旧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无形资产摊销费”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摊销费”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提取医疗风险基金”项目应当根据“计提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他费用”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除以上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2)医疗业务成本合计=临床服务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技术类科室成本小计+医疗辅助类科室成本小计(3)本月总计=医疗业务成本合计+管理费用(二)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1.本表反映医院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将单位管理费用、医疗辅助类科室直接成本、医疗技术类科室直接成本逐步分摊转移到临床服务类科室后,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情况。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包括科室直接成本和分摊转移的间接成本。

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全成本应当按照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分别列示。

2.编制说明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中的“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记录直接或分析填列。该栏目金额应当与“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中对应栏目金额保持一致本表中“间接成本”栏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的方法计算填列。

本表中“全成本”栏应当根据本表中“直接成本”栏金额和“间接成本”栏金额合计数填列。

(三)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1.本表反映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全成本中各项成本所占的比例情况,以及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床日成本、诊次成本情况。

诊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诊次、床日为核算对象,将科室成本进一步分摊到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中,计算出诊次成本、床日成本。

2.编制说明(1)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各项目应当依据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的数据计算填列,其中,床日成本、诊次成本应当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计算填列。

(2)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用于对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要素及其结构进行分析与监测。“##”为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不同成本项目的构成比,用于分析各临床服务类科室的成本结构,确定各科室内部成本管理的重点成本项目。

例:人员经费%(##)=(某一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金额/该科室全成本合计)×100%人员经费金额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人员经费合计%=(各临床服务类科室人员经费之和/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合计)×100%十六、生效日期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表1医院执行新制度新增明细科目表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备注1212应收账款121201应收账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121202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12120201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1212020101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门急诊医保款1212020102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医保款应收住院医保款12120202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门急诊病人欠费12120203应收账款应收医疗款出院病人欠费12120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1219坏账准备121901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1902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02库存物品130201库存物品药品130202库存物品卫生材料13020201库存物品卫生材料血库材料13020202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13020203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影像材料13020204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化验材料13020205库存物品卫生材料其他卫生材料130203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130204库存物品其他材料130205库存物品成本差异1601固定资产按形成固定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16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701无形资产按形成无形资产的经费性质(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1702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305预收账款按债权人明细核算230501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23050101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收医保款23050102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门急诊预收款23050103预收账款预收医疗款住院预收款230502预收账款其他预收账款3001累计盈余300101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300102累计盈余医疗盈余300103累计盈余科教盈余300104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3101专用基金310101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310102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3301本期盈余330101本期盈余财政项目盈余330102本期盈余医疗盈余330103本期盈余科教盈余3302本年盈余分配330201本年盈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330202本年盈余分配转入累计盈余4001财政拨款收入按照财政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进行明细核算4101事业收入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410101事业收入医疗收入41010101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4101010101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挂号收入410101010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诊察收入核算医事服务收入4101010103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检查收入4101010104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化验收入4101010105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治疗收入4101010106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手术收入4101010107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108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410101010801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41010101080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410101010803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4101010109事业收入医疗收入门急诊收入其他门急诊收入核算药事服务收入4101010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4101010201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床位收入410101020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诊察收入核算医事服务收入4101010203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检查收入4101010204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化验收入4101010205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治疗收入4101010206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手术收入4101010207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护理收入4101010208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卫生材料收入4101010209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410101020901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西药收入410101020902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成药收入410101020903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药品收入中药饮片收入4101010210事业收入医疗收入住院收入其他住院收入核算药事服务收入41010103事业收入医疗收入结算差额410102事业收入科教收入41010201事业收入科教收入科研收入41010202事业收入科教收入教学收入5001业务活动费用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并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5101单位管理费用按照经费性质(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进行明细核算5901其他费用对“政府指令性任务”进行明细核算6101事业预算收入对“非同级财政拨款”进行明细核算610101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61010101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门急诊预算收入61010102事业预算收入医疗预算收入住院预算收入610102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61010201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科研项目预算收入61010202事业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教学项目预算收入附表2资产负债表会政财01表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资 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负债和净资产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短期借款短期投资应交增值税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交税费应收票据应缴财政款应收账款净额应付职工薪酬预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股利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应付政府补贴款其他应收款净额应付利息存货预收账款待摊费用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预提费用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合计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长期股权投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借款固定资产原值长期应付款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预计负债固定资产净值其他非流动负债工程物资非流动负债合计在建工程受托代理负债无形资产原值负债合计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净值研发支出公共基础设施原值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公共基础设施净值净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累计盈余文物文化资产其中:财政项目盈余保障性住房原值医疗盈余减: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科教盈余保障性住房净值新旧转换盈余长期待摊费用专用基金待处理财产损溢权益法调整其他非流动资产无偿调拨净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本期盈余——受托代理资产净资产合计资产总计负债和净资产总计注:“*”标识项目为月报项目,年报中不需列示。

附表3收入费用表会政财02表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项目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一、本期收入(一)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财政项目拨款收入(二)事业收入其中:医疗收入科教收入(三)上级补助收入(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五)经营收入(六)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七)投资收益(八)捐赠收入(九)利息收入(十)租金收入(十一)其他收入二、本期费用(一)业务活动费用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二)单位管理费用其中:财政基本拨款经费财政项目拨款经费科教经费其他经费(三)经营费用(四)资产处置费用(五)上缴上级费用(六)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七)所得税费用(八)其他费用三、本期盈余其中:财政项目盈余医疗盈余科教盈余附表4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会政财02表附表01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项目本月数本年累计数项目本月数本年累计数医疗活动收入合计医疗活动费用合计财政基本拨款收入业务活动费用医疗收入人员经费门急诊收入其中:工资福利费用挂号收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诊察收入商品和服务费用检查收入固定资产折旧费化验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治疗收入计提专用基金手术收入单位管理费用卫生材料收入人员经费药品收入其中:工资福利费用其他门急诊收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住院收入商品和服务费用床位收入固定资产折旧费诊察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检查收入经营费用化验收入资产处置费用治疗收入上缴上级费用手术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护理收入所得税费用卫生材料收入其他费用药品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结算差额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附表5预算收入支出表会政预01表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项目本年数上年数一、本年预算收入(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中:财政基本拨款预算收入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二)事业预算收入其中:医疗预算收入科教预算收入(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五)经营预算收入(六)债务预算收入(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八)投资预算收益(九)其他预算收入其中:利息预算收入捐赠预算收入租金预算收入二、本年预算支出(一)行政支出(二)事业支出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支出财政项目拨款支出科教资金支出其他资金支出(三)经营支出(四)上缴上级支出(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六)投资支出(七)债务还本支出(八)其他支出其中:利息支出捐赠支出三、本年预算收支差额其中:财政项目拨款收支差额医疗收支差额科教收支差额附表6医院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一、房屋及构筑物医用电子仪器5业务及管理用房医用超声仪器6钢结构50医用高频仪器设备5钢筋混凝土结构50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5砖混结构30高压氧舱6砖木结构30中医仪器设备5简易房8医用磁共振设备6房屋附属设施8医用X线设备6构筑物8高能射线设备8二、通用设备医用核素设备6计算机设备6临床检验分析仪器5通信设备5体外循环设备5办公设备6手术急救设备5车辆10口腔设备6图书档案设备5病房护理设备5机械设备10消毒设备6电气设备5其他5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10光学仪器及窥镜6广播、电视、电影设备5激光仪器设备5仪器仪表5四、家具、用具及装具电子和通信测量设备5家具15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5用具、装具5三、专用设备附表7医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成本医01表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成本项目科室名称人员经费(1)卫生材料费(2)药品费(3)固定资产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费(5)提取医疗风险基金(6)其他费用(7)合计(8)=(1)+(2)+(3)+(4)+(5)+(6)+(7)临床服务类科室1临床服务类科室2…小计医疗技术类科室1医疗技术类科室2…小计医疗辅助类科室1医疗辅助类科室2…小计医疗业务成本合计管理费用本月总计附表8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表成本医02表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成本项目科室名称人员经费(1)卫生材料费(2)药品费(3)固定资产折旧费(4)无形资产摊销费(5)提取医疗风险基金(6)其他费用(7)合计(8)=(1)+(2)+(3)+(4)+(5)+(6)+(7)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全成本临床服务类科室1临床服务类科室2…科室全成本合计附表9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全成本构成分析表成本医03表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科室名称成本项目内科…各临床服务类科室合计金额%金额%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科室全成本合计(100%)(100%)科室收入收入——成本床日成本诊次成本

附件:2.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x

附件2:

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原执行《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医院执行新制度及《关于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参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短期投资”、“坏账准备”、“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下“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新制度及补充规定设置了“应收账款”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了“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明细科目。“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下“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和“应收医疗款”明细科目。

(3)“其他应收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转入新账的“应收股利”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应收长期债权投资的利息,转入新账的“应收利息”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出租资产等应收取的款项,转入新账的“应收账款”科目;将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4)“预付账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品”和“预付账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预付账款”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的已经付款或开出商业汇票、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的“预付账款”科目。

(5)“库存物资”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物品”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库存物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医院受托存储保管的物资和受托转赠的物资金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资产”科目;将原账“库存物资”科目余额中属于为在建工程购买和使用的材料物资金额,转入新账“工程物资”科目;将剩余余额,按照医院库存物品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等),分别转入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的有关明细科目。

(6)“在加工物资”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加工物品”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加工物资”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

(7)“长期投资”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长期投资”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股权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将原账的“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的债券投资金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及其明细科目。

(8)“累计折旧”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折旧”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

(9)“累计摊销”科目新制度设置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累计摊销”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

(10)“在建工程”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余额(基建“并账”后的金额,下同),转入新账的“在建工程”科目。

医院在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记入“工程物资”科目内容的,应当将原账“在建工程”科目余额中属于工程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工程物资”科目。

(11)“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1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由于原账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2.负债类(1)“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应付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

(2)“应付账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应付账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账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中核算了无力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的,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因无力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而转入应付账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短期借款”科目。

(3)“应缴款项”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缴财政款”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缴款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中属于应缴财政款项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缴财政款”科目,将原账的“应缴款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缴财政款项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

(4)“预收医疗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预收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收医疗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收账款”科目。

(5)“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6)“应付福利费”科目新制度未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7)“应交税费”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应交增值税”和“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应交税费”科目。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将原账的“应交税费”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应交增值税余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交税费”科目。

(8)“其他应付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了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负债的,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受托代理负债的余额,转入新账的“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9)“预提费用”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预提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预提费用”科目。原账“预提费用”科目中核算了属于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预提短期借款应付未付利息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

(10)“长期借款”科目新制度设置了“长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长期借款”科目。其中,医院在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中核算了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的,应当将原账的“长期借款”科目余额中属于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金额转入新账的“应付利息”科目。

3.净资产类(1)“事业基金”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包含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事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2)“专用基金”科目新制度设置了“专用基金”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专用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科目。

(3)“待冲基金”科目依据新制度,无需对原制度中“待冲基金”科目对应内容进行核算。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

(4)“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新制度设置了“累计盈余”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包含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和“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内容。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将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中基本支出结转部分的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医疗盈余”科目;将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

(5)“结余分配”科目新制度设置了“本年盈余分配”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新制度规定“本年盈余分配”科目余额年末应当转入“累计盈余”科目。原账“结余分配”科目有借方余额的,转账时,医院应当将原账的“结余分配”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借方。

(6)“本期结余”科目由于原账的“本期结余”科目年末无余额,该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4.收入类、费用类由于原账中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年末无余额,无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类、费用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医院存在其他本规定未列举的原账科目余额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新账的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对应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医院在进行新旧衔接的转账时,应当编制转账的工作分录,作为转账的工作底稿,并将转入新账的对应原科目余额及分拆原科目余额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二)将原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受托代理资产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受托代理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受托代理资产入账成本,借记“受托代理资产”科目,贷记“受托代理负债”科目。

2.盘盈资产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盘盈资产按照新制度规定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盘盈资产及其成本,分别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照盘盈资产成本的合计金额,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3.预计负债医院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8年12月31日按照新制度规定确认的预计负债记入新账。登记新账时,按照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登记新账的相应科目。

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补记未入账事项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补充登记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对新账的相关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础进行调整1.调整坏账准备新制度要求对医院收回后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2018年12月31日无需上缴财政的“应收账款”科目扣除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后的余额,以及“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对比原账“坏账准备”科目余额进行调整。补提坏账准备时,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回多提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2.按照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对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设置“新旧制度转换调整”明细科目,依据被投资单位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余额,以及医院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新旧制度转换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

3.补提折旧医院应当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购置的未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在新旧制度转换时,按照补充规定提供的折旧年限计算补提一个月折旧,按照由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财政项目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由科教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科教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按照其他固定资产应补提的金额,借记“累计盈余——新旧转换盈余”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相关明细科目。

医院对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期初余额进行调整时,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调整事项的确认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三、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转资金的金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财政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财政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按照原账的“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余额中结余资金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

医院应当按照原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借方;按照新账“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减去新账“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后的差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对原账的“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余额进行逐项分析,加上各项结转(余)转入的支出中已经计入支出尚未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如发生时列支的应付账款)的金额,减去已经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尚未计入支出(如预付账款等)的金额,按照增减后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转”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的借方。

(三)“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专用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按照原账“专用基金”科目余额中通过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形成的金额,借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

(四)“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余额新制度设置了“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及对应的“资金结存”科目。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应当在新账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借方余额合计数基础上,对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调整(如减去新账中货币资金形式的受托代理资产、应缴财政款、已收取将来需要退回资金的其他应付款,加上已支付将来需要收回资金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调整后的金额减去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专用结余”科目贷方余额合计数的金额,登记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贷方;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五)“其他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由于这两个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其他结余”和“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六)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由于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年初无余额,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医院无需对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会计科目进行新账年初余额登记。

医院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设置预算收入类、预算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医院存在2018年12月31日需要按照新制度预算会计核算基础调整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的其他事项的,应当比照本规定调整新账的相应预算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医院对预算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应当编制记账凭证,并将期初余额登记和调整的依据作为原始凭证。

四、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一)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仅要求填列各项目“年初余额”)。

(二)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编制2019年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在编制2019年度收入费用表、医疗活动收入费用明细表、净资产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医院应当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净资产变动表各项目的“上年年末余额”;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

五、其他事项(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进行基建“并账”的医院,应当首先参照《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2018年12月31日原账中的相关科目余额,再按照本规定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相关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

(二)2019年1月1日前执行新制度及补充规定的医院,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附表1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一总账科目明细分类金额备注库存现金库存现金其中:受托代理现金银行存款银行存款其中:受托代理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在途物品其他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在途物品已经付款,尚未收到物资其他库存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工程物资其他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其他应交税费应缴款项应缴财政款其他其他应付款受托代理负债其他预提费用短期借款应付利息其他长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其他待冲基金对应财政项目拨款经费形成的资产的待冲基金对应科教经费形成的资产的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基本支出结转附表2医院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二总账科目明细分类金额备注预付账款财政补助资金预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等其中:财政补助资金预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预付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预付需要收回及其他如支付的押金、应收为职工垫付的款项等库存物资购入库存物资非购入库存物资如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物资等在加工物资加工过程中支付资金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支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支付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支付加工过程中未支付资金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现金资产取得非现金资产或其他方式取得长期债券投资其中:投资成本其他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发生时不计入支出发生时计入支出其中:财政补助资金应付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应付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应付长期借款借款本金其他待冲基金对应非流动资产的待冲基金对应流动资产的待冲基金专用基金从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中提取其他附表3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序号新制度科目原制度科目编号名称编号名称一、资产类11001库存现金1001库存现金21002银行存款1002银行存款31021其他货币资金1004其他货币资金4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51101短期投资1101短期投资61212应收账款1211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1212应收医疗款71218其他应收款1215其他应收款81215应收股利91216应收利息101212应收账款111301在途物品121219坏账准备1221坏账准备131214预付账款1231预付账款141301在途物品151302库存物品1301库存物资161611工程物资171891受托代理资产181303加工物品1302在加工物资191401待摊费用1401待摊费用201501长期股权投资1501长期投资211502长期债券投资221601固定资产1601固定资产2316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602累计折旧241611工程物资1611在建工程251613在建工程261902待处理财产损溢1621固定资产清理271701无形资产1701无形资产281702无形资产累计摊销1702累计摊销291901长期待摊费用1801长期待摊费用301902待处理财产损溢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312001短期借款2001短期借款322103应缴财政款2101应缴款项332307其他应付款342301应付票据2201应付票据352302应付账款2202应付账款362001短期借款372305预收账款2203预收医疗款382201应付职工薪酬2204应付职工薪酬393001累计盈余2205应付福利费402201应付职工薪酬2206应付社会保障费412101应交增值税2207应交税费422102其他应交税费432307其他应付款2209其他应付款442901受托代理负债452401预提费用2301预提费用462304应付利息472501长期借款2401长期借款482304应付利息492502长期应付款2402长期应付款三、净资产类503001累计盈余3001事业基金3201待冲基金3301财政补助结转(余)3302科教项目结转(余)513101专用基金3101专用基金523001累计盈余(借方)3501结余分配(借方)四、预算结余类538101财政拨款结转3301财政补助结转(余)548102财政拨款结余558201非财政拨款结转3302科教项目结转(余)568202非财政拨款结余3001事业基金578301专用结余3101专用基金588001资金结存(借方)3301财政补助结转(余)3302科教项目结转(余)3001事业基金3101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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