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
来源:中国证监会(csrc.gov.cn)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起草说明.pdf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 号》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为落实《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细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 号—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要求,强化企业上市行为约束,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起草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 号》(以下简称《指引10 号》),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各板块实施。
二、主要内容《指引10 号》主要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发行人基本情况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发行人应当向投资者阐明有关上市目的、融资必要性、募集资金使用规划、未来发展规划等“上市观”内容;第二部分为业绩下滑相关承诺的披露要求,规定了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关键少数”可作出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第三部分为上市后分红政策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规定了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项的论证、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等分配计划、长期回报规划等的披露要求;第四部分为未盈利企业相关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审慎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等前瞻性信息。